三輪車輛須登記領證 違者可罰300元

商品訊息描述: 騎三輪車上路,不管是載人、賣飲料、資源回收,小心已經違法。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三輪以上的慢車,必須向地方政府登記,才能夠上路,否則開罰300元,但觀光地區常見的協力車,雖然不受法令規範,業者就怕有疏失,還是把三輪改成四輪協力車。

全家大小騎著協力車,一邊欣賞美麗風景,一邊享受出遊樂趣,相當愜意,來到宜蘭觀光景點梅花湖無人機噴藥,不想走路環湖,租協力車是不少民眾的首選,但其實原本三輪的協力車,最近業者都改成四輪了。

業者不無人機噴藥只擔心遊無人機噴藥客安全,也怕被罰錢,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,三輪以上的慢車,就得向地方政府登記、領證,才能上路,違規的話,恐怕會被罰300元。

不過這項規定早在10年前,就已經上路,卻從來沒有嚴格執行過,交通部認為,三輪車使用範圍小,法令授權地方管理,因此地方政府沒有規定,所有上路的三輪車,都算是違法。

畢竟不是機械動力的三輪車,管理員不怕民眾騎太遠,至於,像是宜蘭的梅花湖,不屬於道路範圍,也不受規範,但是,平常馬路上常常看到的資源回收車、賣養樂多的三輪車,這些習以為長的日常風景,都已經踩到法令紅線,只是要不要取締,就得看相關單位的執行力。(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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